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

Group是个很难做的服务

作者:robertmao  |   发布: (编辑)kent.zhu   |   时间:2009-10-31 01:20:45 文字大小:- +

 

jQuery的创始人John Resig宣布Google Groups对他来说已经死了的故事在中文网络上响应甚众。我同意文中的大部分观点,尤其是Google Groups应该更开放,提供API可以让第三方开发更好的反垃圾、审核的应用。 然而我一直以为,online group这个功能,是一个看上去很美,但却非常难以做好的服务,这次google group受的批评恰能侧面印证这个观点。

Google Group的钱是今生

Google Group其实不是Google的自主创新,他来自Google的一项收购Deja.com,  而Deja的前身是更久远的Usenet讨论组. Deja在.com泡沫年代曾经名声显赫过,不过泡沫破灭后卖给了多人,其数据卖给了Google, 成为了Google Group.  从news group, 可能很多现在的同学从未用过,到deja.com的web based的形式,到google group, 有不少可用性的创新,但本质并没有变过。

Group功能其实有过不少(曾经)时髦名称或者变体,从news group转移到web后,结合了bbs的特性,然后又有所谓虚拟社区(Virtual Community), 再后来就是SNS了。Group其实如同一个万金油,或者说group的这种特性非常自然,在任何地方都有用,因此在各种不同的服务中,group都不同程度地被实现了一遍又一遍。但是,专门以提供group服务本身为业务的却鲜见成功。 从n年前google推出google group后,可能更少人愿意踏入这个领域。

Facebook, Twitter的Group

昨天twitter推出了list功能,可以把一些人放进list内。这其实就是一种group. :) 我也觉得twitter需要这样的一个功能,可以让乱糟糟的消息有些次序,但是究竟最终效果如何,还值得斟酌。 facebook上类似的功能一直就存在,但我几乎从来不会用到,我身边的朋友也很少用的,不知道你用不用?

其实说到facebook, 其group也是一个有趣的(负面)典型。有人能搞清楚facebook的group和page有什么区别吗? facebook是先有group的,但毫无疑问facebook重视page要远远大于group, 这是否也说明了group本身作为一个特定功能的时候很难做呢?

几年前做uuzoen的时候我们也有过半死不活的group功能(圈子),也曾经创新地把任何social network上个人可有的东西都扔到group上去,这样group有群体相册、群体blog、群体讨论组. 我们还设计了一个“推入圈子”的功能,可以把自己的文章、照片什么的不需要copy/paste一键分享到圈子内去。 但这些尝试带来的效果都比不上比group要简单很多的个人blog和相册。

Group难其实就是公有制难?

那时候做过一些group相关的思考,也和一些有想法的朋友聊过。 我记得一个我的结论就是,group vs personal 就类似于公有制vs私有制。前者看上去很美,很公平,很理想,但和人性是违背的,因此最终必然失败。

一个可能的办法,就是把group也给私有化,也就是group本身也是属于私人的 --现在的很多group的设计有类似的地方,比如管理员. 但问题来了,Internet是自由、平等精神的典型体现地,一旦group被私有化,必然导致那些被占有的人不满,不像现实社会下某些国家可以用国家机器来管辖你确保你被占有,Internet上结果往往就是另起炉灶... 其实很多group是民主化管理的,但还是有问题,民主并不是万能药,有效率低、不能人人满意的诸多问题,在Internet上这同样不能留住group内的人群。

另一的方案,就是group只作为一个广场,不拥有足够多的有价值的资产,人们处于某种需要而来一下,并没有太多归属和拥有感,当时如同文章开始的故事,除了用户喜欢,Spammers也很喜欢。

Group的虚拟化和私有化

前面说到twitter的做法,我认为是一个正确的做法。Twitter的list类似group但并不是真正的group, 因为你完全自主地控制和拥有它。每个人都可以有相同的,或者不同的list, 完全自主化自我管理。而其作用只是作为一个过滤条件,本身不拥有任何实质的资产。 这比较符合我上面的分析。

这种做法对抽象解决问题也比较有帮助。其实一个group是什么?就是一群用户的场所,如果把这一群看成个体,那么就和个人不应该有本质区别。 那么,类似twitter这样自主控制list的设计其实比传统的group有多很多的优势,需要用户加入(无论是否要审批)、拥有group自己的资源都是不足取的设计。

私有化的group设计抽象后可以完成现在所有的功能,这个设计并不是看到twitter才想到的,而是几年前的设计,可惜只是停留在纸面而已。

传统设计 私有化group设计
传统group是一个实体,实体拥有自己的资源,包括一个成员列表,以及对此成员列表的具体服务 group仅仅是每个个体用户的特殊联络表分组
  朋友列表:一个用户group,被赋予朋友的属性
  黑名单:一个用户group, 被赋予敌人的属性
创建/管理某个group 自主建立一个列表
加入某个group Pull group列表到自己的联络表,ping group成员,建议其把自己纳入自己的那个copy
group内的资源属于group, 即使其由某个用户创建 任何资源属于创建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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