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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客witkey是互联网前两年才出现的新名词,后经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在互联网引起广泛关注。同时,全国各类威客网站遍地开花,威客人士也大量涌出,威客迅速成为流行时尚的名词。 威客一词提出者刘峰给威客的定义:是指通过互联网把自己的智慧、知识、能力、经验转换成实际收益的人,他们在互联网上通过解决科学,技术,工作,生活,学习中的问题从而让知识、智慧、经验、技能体现经济价值。 由上面定义,目前国内主要存在下面三种威客类型网站: 2、悬赏型,如猪八戒威客网、任务中国、威客巴巴、广州威客网等。这类网站的核心是任务发布者发布任务->全额预付现金给威客网站->众多威客参与任务->任务奖金支付给作品最好的一名威客。集中在设计、开发编程、文案等领域。1)由于任务价格由任务发布者自由设定,没有标准,威客的知识水平也参差不及(在传统行业,好的设计者每月上万的收入,差的设计者每月两三千的收入),这就会让人觉得知识是不值钱的东西,对整个知识型行业发展很不利;2)在大量威客的参与下,最后只有一名威客的作品被选中,而其它威客知识付出没有任何回报,对威客本身就是一种伤害。所以全胜认为,知识(经验、创意、智慧)是无价可定的,当知识也可以悬赏时,就是一种扭曲的行为。注定只是少数人的威客,注定此类威客要么半死不活,要么死亡,要么增值其它外包服务,至于谈迅速发展,更是在做梦。 3、点对点C2C型,以淘智网为代表。这类网站的核心是威客通过平台展示自己的知识并虚拟成产品出售,与需求者之间建立C2C的买卖交易关系。流程是卖家(威客)在网站上发布自己的知识->买家(知识需求人)选中卖家->全额预付现金给威客网站->卖家为买家提供知识->任务奖金支付给卖家。这种比悬赏型威客有一些进步,但全胜认为把知识当作商品来出售,在战略上就是一种错误。知识不可具体化,永比商品形态、交易复杂。知识商品化最后的结果就变成了一个卖论文等知识的变种网站,大大降低了威客的范围和赢利能力。除非你在市场上砸下十几个亿,让所人买服务和卖服务的人都上你的网站,形成威客生态链,或许还会有出路。 按刘峰给威客的定义,威客有两个明显的特征:1)威客是指个人;2)通过互联网提供知识并解决问题。刘峰没错,他所指的威客就是这样定义的。但目前威客网站被刘峰的理论害了,因为在全胜看来,按刘峰定义的这类威客网站,实际不能完成刘峰理论的要求。通过互联网提供知识并解决问题,感觉很好,但和商业挂上钩,就行不通了。 为了很好解释我的观念,我提出两个词,胜客和寻客。 由上面定义,胜客比威客有三大优势: 胜客网站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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