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广之争由来已久。3G的到来,更是开始表面一团和气实则明争暗抢的资源争夺。
信广之争源头在于,信广旗下企业模式迥然不同;这就造成了3G这些新媒体应用,究竟姓谁的问题决定了游戏按谁家的规则来玩。
收费模式:
信产运营商一直采用前向收费模式,即,先收费再使用。在这个里面,一切都是“应用”的概念,先给钱再享受服务。这套模式是信产运营商一直采用的成熟模式,盈利来自于用户付费。
而广电企业因为都属于媒体性质,所以采用媒体惯用的后向收费模式,依靠吸引大量受众后,依靠广告赚取价格。
这个当中,媒体就是出售受众,出售注意力;而运营商则是占据渠道,大喝“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如要过此路,留下买路财”。运营商不熟悉后向收费,无从操作;媒体则无法控制收费渠道,无法取得实质的前向收费规模(即使收费电视频道的真正收入来源也主要来自广告)。这种模式之争导致即使是合作经营某些业务,也因为对营收模式的分歧而最终产生四不像。
(我不看好SNS依靠广告模式盈利的原因也在于,SNS本身并非媒体性质平台,即使当中的信息带有分众自媒体价值,但在SNS整体价值中这部分只是占很小一部分而已。此乃题外话……)
运营模式:
运营商控制着渠道,因此对他们来说,运营是在于对目标用户群体通路的把握。在新媒体之前,这个表现为,这个小区有ADSL所以就没有LAN;那个学校被铁通占据了,所以没有电信的光缆了。而在新媒体之后这种思路其实还在延续,比如说封闭网络,所有数据都从自己的数据通路上过;大家都做CP,移动梦网上首屏放谁,谁就赚钱。
而广电则希望更多的控制内容运营的权力,我的内容我做主,期望更多更灵活的内容运作方式,而不是受制于运营商的渠道通路与运营商思路的内容模式。或者就是版权交易,一手交钱一手给你红薯。
这样的运营模式导致,运营商控制着渠道但没有内容,广电系统沦为CP但不愿意认真经营内容。这个当中也包括了之前收费的矛盾,导致广电媒体至多把自己传统电视上播出的无价值内容提供出来,而并不会投入资源资金去真正根据新媒体应用环境、目标用户进行全新制作(或演绎)。而广电系统对于虚拟数字应用产品长期以来的认知缺失,以及长期单向传播思维惯性,对于新媒体特性的理解带有强烈的排斥心理,导致即使尝试自制平台产品也不得力。即使对于少量优质内容的处理,也是简单采用版权交易形式,无法开放思路。结果就是,手机上看到的内容,都是其他地方看得到的东西,只是变得更看不清,更不稳定,更昂贵,体验更为糟糕而已。(其他地方看得到的好内容,在移动互联网则往往还看不到……)移动互联网媒体就处于只能在夹缝中为条件有限用户提供有限需求的尴尬境地。(这也是为什么移动互联网用户层次更低的重要原因)
谁是裁判?
运营商认为,新媒体时代,渠道为王,要走我的通路,就按我的规则玩。
广电则认为,媒体即内容为王,不按我的规则玩,别拿我的内容。(这也是为什么广电发明“视听许可牌照”这种东西)
运营商希望媒体都做个CP吧,我来作整合;广电搬出牌照杀手锏说,除非我们自己运营,否则你们都不合法。
不过现在来看,渠道占据了上风。广电系统媒体暂时还是沦为CP角色,从中分不到多少钱,也就有一些没一些提供着没多少竞争力的内容。
谁TM在乎过用户??
运营商贩卖着稀有资源——渠道,对用户不闻不问,爱用不用,爱玩不玩。用,我收你很多钱;不用,我照样收你钱。
广电深受传统思维模式侵害,还以为电视一开钞票进来,内容越做越没有竞争力,传统版权模式却越抓越死,越死越抓。
最终,运营商只肥了自己一家,剩下赚钱的都是一些跟着偷鸡摸狗的家伙,靠着损害用户利益肥了点自己的腰包;而整个产业的价值却只有在“专家”预测的报告里让人感觉美好。广电则仍旧窝在自己的电视屏幕里,像个垂死的老人拽着唯一值钱的一块布不放,明明日薄西山却死不承认。
但谁TM在乎过用户?运营商只想着怎么从用户口袋里掏钱,至于用户是不是获得他们想要的,并不关心;广电只是希望从新媒体找回流失的用户,用以提高所谓受众数字,继续忽悠广告主去换取收入。用户究竟要什么?用户在移动互联网媒体的需求是什么,体验如何?谁在乎。
没有人真正去思考移动互联网媒体,如何满足用户基本需求,如何提高用户使用体验,如何提供用户在移动互联网特殊环境下合适的内容,更不用说如何体现新媒体应用对于用户的附加价值。
这一切都是,思维模式问题!
两个封闭的利益集团间的争斗,受害的永远是用户,以及产业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