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pace中国区CEO罗川离职,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一篇报道题为《“罗氏股权结构”不解本地化难题 MySpace中国无奈换将》。看了这篇报道有这样几个感受:
做内容或服务的国际互联网公司,在中国很难生存。到现在为止,在中国市场上做的还算不错的是Google,而我们可以将它理解为一家技术公司,并且它在中国市场也是落后于百度。
职
业经理人应当执行战略。据报道罗川离开是因为战略分歧,分歧在于他希望Myspace中国走Facebook模式。我们假设这个报道的内容为真,那么,罗
川这个职业经理人的选择就非常奇怪,你管理的是Myspace的中国分公司,虽然其中有VC及你个人的股份,但要改变全球战略,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罗氏股权结构不是解决跨国公司问题的有效方式。从现在看,所谓罗氏股权结构造成的障碍远大过收益,Myspce中国(聚友网)是由
MySpace、IDG、中国宽带产业基金(CBC)以及罗川个人投资的公司,“其中MySpace同时提供全球先进的技术和品牌支持”。这样的设计是为
了让这家公司能获得独立性,但现在表现出来的问题是,一方面,“不管做多少本地化工作,最终决定产品的力量仍在其总部”,另一方面,“由于总部认为授予独
立的MySpace中国以全球先进的技术与品牌,已经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因此不愿再给MySpace中国更多的资金支持。”运营资金不足是罗川离职的直接
原因之一。
因此,从这个部分看,罗氏股权结构的效果,远差于直接建立中国分公司或像Tom那样获得国外授权在中国运营。当然,在互联网领域,后两种方式在中国都还没有成功的经验,但在互联网领域之外,后两种已经有足够多的成功案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