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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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路上的桩子

作者:JunChen  |   发布: (编辑)junchen   |   时间:2008-09-20 22:19:08 文字大小:- +

这是一次 UCD 书友会南京站朋友们的一次邮件讨论,现整理如下。

JunChen

南京创建文明城市,政府作出了很多举动。比如这个例子:

  • 市民反映,出租车、私家车等经常占用了自行车道,导致自行车行车不方便;
  • 市民提议在自行车道前后立上桩子(未证实,猜测);
  • 于是市政府下令(未证实其行为主体,猜测)在自行车道前后立上桩子,防止出租车等驶入;
  • 上下班高峰期自行车众多,已发生多起市民骑电动车、自行车撞桩子骨折事件;
  • 医院针对类似人身伤害有补贴(未证实,据说);
  • 西祠等城市论坛上可见到市民对此的正面、反面议论。

作为设计师,我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如果是你,会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

Koma

这个就像是人为的去拉一条绳子阻止行人闯红灯一样,治标不治本。 堵住了这个弊端,还是会有其他弊端出现的。"文明"也不是这样创的。

如南京零距离这样的节目上经常出现停车问题引起的纠纷。城市的整体规划在高速发展面前显得非常滞后。 问题都是相关联的,一环套一环。

一个车主,找不到停车位了,这时候,道德规范之类的就看淡了,赶紧找个停车的地方解决问题。

中国人在解决一个新出现的问题上显得很有创意,总是能暂时把漏洞堵上,不过看得不是很远,也不是很深。 这个事情上的每个角色都是无奈的,车主,行人,交通协管部门....

愆伏

我准备先看看以下几个问题:

  1. 出租车为什么要上自行车道?
  2. 出租车为什么敢上自行车道?
  3. 骑自行车的人为什么会撞柱子?

  4. 因为从快车道走慢还总堵车(猜测)

  5. 因为没人管,有人管也可以逃避惩罚(猜测)
  6. 因为赶时间,骑的太快。下班的时候天黑,视野不好。(猜测)

1、2条属于政策问题,赞不讨论。主要解决最后一条,方法有2:

  1. 改良柱子:比如在柱子上加装醒目灯,或者柱子与柱子间用灯光制造光墙,从而提高柱子的识别程度。
  2. 不用柱子(纯属瞎想):采用类似秤的设备,车子重就陷下去,车子轻则过去。

机动车上慢车道,主要还是因为没有停车位。

luluzhou

说实话,这个还是发展滞后,规章不严的问题,如果每个大点的路口都有交通协警,如果辅助的监管严一点

南京的交通真的很成问题,一会是单行道,一会是外地车不给拐弯。 还有南京没有交通补助,所以骑自行车的行人过多也是个问题。 话说,彪悍的南京司机也是~~~~~~~~~,在上海,司机要是被投诉的话,一经查实马上开除,所以基本上我比较反感南京司机的不守规矩。

实话实说,虽然我是南京人。 但是我对南京那种市政建设始终是换一套班子,来一套方法,很愤慨,南京不是官员上升的垫脚石。

愆伏 说的2种方法可执行度不大,最重要还是监管。 如果一个城市的不文明现象只能等东升工作室曝光了,然后王东升去亲自解决,那太可悲了。

Koma

@愆伏 我想机动车在正常行驶的时候好像不太会往自行车、行人道上开,一些新闻上反映出机动车大量停在路边,造成了自行车道狭窄不堪。

我猜想,自行车撞上柱子,多半可能会是在等红灯,车辆挤压的比较多了,然后绿灯时,自行车一起往前涌,会出现碰撞的事情。

赞成luluzhou的观点。

luluzhou

这有什么,我还见过公交车和出租车大赛,开进慢车道的。

愆伏

谈政策的话,我觉得意义不大。我想这也不是JunChen提出此案例的初衷。

JunChen

我为什么在案例中加上了未经证实的第2点。我提这个案例,除了案例本身,还有这样一个意思:

  • 用户发现产品在A功能上不方便;
  • 用户说应该改成B一样;
  • 设计师按用户说的改成了B;
  • 用户发现B还没A来的好,但碍于面子不发言了;
  • 之前没有提意见或提反对意见的用户,开始跳出来。

Koma

但还是认为得从城市规划这个方面下手,我想问题的关键不应该是给柱子找个替代品,或者如何制造一些障碍,让机动车开不进非机动车道。如何让机动车没有开进非机动车道的必要。

愆伏

四个字:依法治国。:)

luluzhou

JunChen的意思应该不是解决方法,而是如果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会如何处理。

这就是需要了解分析,发现原因,然后对症下药。 病人是不知道自己的病因的。可医生不能按病人的想法开药。

陳金餅™

这个问题需要很多部门协调解决

  1. 现在住宅小区内实行的人车分流,还有公车专用道,如果执行力强,是可以解决一部分问题的。上海早几年就把人车分流的理念拓展到了市政交通。所以你在三横三纵的主干道上看不到自行车道,看不到摩托车、助力车横冲直撞。
  2. 高峰时段的交通拥堵需要一对一地解决问题。上海的高架在高峰时段禁止排量小的车上路,禁止外地牌照车辆上路,南京也应该把车辆细分,制订不同的交通规则。
  3. 晚间违章停车,需要附近小区和办公楼提供更多的低廉的停车位。但事实是,很多开发商把公共停车位只售不租,任其空关;办公物业由于缺乏物价监督,把每小时停车位涨到20元。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缓解停车难。
  4. 自行车道上的桩子对汽车是有效的,但对非机动车辆车主没有保护作用。而且象luluzhou说的,治标不治本。

JunChen

能提出解决办法当然最好,呵呵。愆伏一开始回的思考问题的思路很不错。

愆伏

我的思考:

  1. 设计师应要有远见和洞察力
  2. 在设计师无法前瞻时,用最快速直接的方法解决当前问题是最有效的,即便不是那么好

JunChen

说到医生这个例子,我再次强烈推荐大家看《豪斯医生》。Everybody lies

陳金餅™

如果首要的需求是解决非机动车道上的交通安全隐患,那我认为应该取消竖个桩子这种试图一劳永逸的办法,在晚间增设巡查人员,逮住乱停车的拖走重罚;在高峰时段分流车辆,让社会车辆和私家车绕行。

Koma

觉得“之前没有提意见或提反对意见的用户”应该被重视起来。

愆伏

@Koma 很好奇你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

luluzhou

必须先与实际情况接轨,如果不能了解实际情况,及背后成因,那也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一个城市的交通是很复杂的,搞不好就牵一发动全身。 我想,当初想这个办法的人,也一定了脑筋,他的经验和能力也达到一定水平,只可惜,他估计是不怎么骑车的,所以他的思维就很片面了。也只是片面的听取了一部分意见。

看到远没错,但是脚下走不好一样是要跌跤的。

愆伏

@luluzhou 最户一句话说的很有意思,呵呵

luluzhou

@愆伏 基于负责把某些PM远大理想拉回来进行细节纠正的职业习惯。

JunChen

我一直觉得有一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很神奇:

以前晚会散场很拥堵,主办方想了很多办法都没解决,后来有人提出在晚会最后增加一段时间的文艺节目,自然分流。

我不知道这效果是不是那样,但感觉上应该是的。

陳金餅™

呵呵,是啊,如果只有交通部门对这些事情负责,并解决问题是远远不够的。

Koma

抛开之前的案例,比如我推出了一个精心设计的产品A,对A有意见的人会跳出来,没有意见的人自然会保持沉默。我对A进行了一些调整,形成了新版本的产品B,这时对A有意见的人还是不能接受,而对A没有意见的人开始不能接受了。

@愆伏 所以这时候要听取一下“之前没有提意见或提反对意见的用户”这部分用户的意见。权衡一下,可能还是先在照顾这部分用户的基础上再对产品进行改进吧。

陳金餅™

PM是对产品真正负责的人,如果听取了所有人的意见,做出来的东西就惨不忍睹。就这个个案来说,首先是,做好用户调研,解决主要需求,说明这个产品的设计理念。A或者B可以针对这个产品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不是主要需求,就不用现在去满足。

luluzhou

基于期望这个因素,不同的人总会有不同的期望,既然做好了产品,说实话,应该只能在局部修改,如果跟着用户的意见走,会迷失方向的。除非这个产品有很毁灭性的问题。否则只应小修,不宜大补。

用户如果只是很主观的反对,你又怎么知道,他所说的意见是他真正的想法。这种例子很多的,真正使用时,用户又往往是另一种态度。

这种听取意见的工作应该摆在立项的时候做,等到设计的时候,才来改来改去,这个项目永远无法截止的。

JunChen

Everybody lies 再一次得到印证。

@陳金餅™ 听取是听取,分析是分析,采纳是采纳。所谓“听取了所有人的意见”应该是指采纳了所有人的意见吧。

愆伏

谢谢分享。Koma说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也确实很让人头疼。再加上项目进程中各种复杂因素的存在,产品总是在不断地修改修改修改。我的想法是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1. 你对谁负责?
  2. 用户是谁?
  3. 最后跳出来的那帮家伙是为了什么?

luluzhou

不正确的组织结构下,自然会出现这种大量干扰设计师的因素。当然,允许这种情况的PM也难辞其咎。

结果设计师往往因为实际情况,只能妥协妥协再妥协。如果说对谁负责,用户是谁。我可以告诉你,没有一定数量的数据做基础,没有有人会让你用这个理由说服。因为这行,我们都不是那贴到书皮上的专家。即时贴到书皮上,老板也不一定认为那是专家。

当然,主动因素,是在妥协中做到完美最好。这就是妥协的艺术。

振之

这个问题应该是属于道德、素质以及法规问题,这本来与设计师没什么太大关系。然世间就是那么精彩,有很多事都需要 出现麻烦了我们再去做补丁。在我看来对于此类事件来讲基本上属于治标不治本。不是说以什么样的设计就能解决的。那么换个角度来思考,不设计柱子,设计一种 运作模式以利益关系来影响每个人行为,我想这才是最重要的。不过对于在人情社会环境下,任何的法规同样显得那么的脆弱。

luluzhou

能做到锦上添花,我觉得已经很不错了。彻底解决问题,设计师真的做不到。

Koma

不好意思,澄清一下,刚才我说的那个比如,是在JunChen所说的基础上的一种设想。不过实际中也多多少少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多谢分享!

陳金餅™

这个问题上次书友会上也讨论过,用户只是产品的使用者,我们每个人也是。用户的需求和我们自己的需求不矛盾。矛盾在于提需求的人是否了解用户,了解产品。调研做得再完美也会有遗漏。我倾向于在调研开始前就进行分析,调研是为了证明我的分析。

JunChen

@振之 有时候我们还是需要一些脑力激荡的,虽然我曾不止一次犯设计师的职业病而被称为神经病。

陳金餅™

一个好的设计一定有好的体验,体验来自于对生活的体验。但我们必须承认,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是被细分的,都有复杂的属性。然而产品是单一的,就象饭吃了能饱,汤喝了不渴一样,产品不可能满足所有人。

luluzhou

恩,其实产品永远是满足部分人的,也就是目标用户,想满足所有人的产品,都失败了。

振之

設計師是一種悲情的職業,你越盡心盡職越是痛苦!

luluzhou

我倾向于在自己的职责方面做到最好,其它的不要想太多。

陳金餅™

@振之 何出此言啊,设计师应该懂得自娱自乐,嘿嘿

振之

没心没肺的人做不好设计,设计师应该是敏感的。至于自娱自乐那是生活中的事不能混为一谈。这种痛苦不是折磨,是一种对自我境界的反思,就如同小鸡出壳、蝴蝶破茧一样。

后记

有时候我们并不需要讨论出一个结果来,政策的正确与否留给时间去验证。重要的是,我们在一来一回的讨论中,激荡了脑力拓展了思路。这是有意思的地 方。Whatever,we listen and care。虽说标榜着是设计师这样的身份,去讨论这样的问题,似乎有人会觉得“多管闲事”,那随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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