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观点系列(五):关于“微商”的几句真话
(关于微商的几个问题,说说我的看法。不是全部的话,但都是真话。文章最早于2015年5月23号发布在“白鸦”公众号。)
关于“每个人都可以开店,卖自己的货”。
我们从来都知道“一个个人,把自己的商品拍张照、写点说明,分享到朋友圈,就能很好的卖出去”这件事,不! 靠! 谱!
因为,“卖东西”这件事,至少需要具备“优质货源和包装”、“仓储和运输”、“服务和售后”,而这些能力是绝大部分个人无法搞定的。
“卖自己的东西”这个市场,仅存在于部分“手艺人”和“二手转让”,大部分“手艺人”并没有自己的营销能力也缺乏信用背书得靠58同城、河狸家这样的平台去解决,“二手转让”根据淘宝和支付宝这么多年的尝试其实需求很小涉及到的品类也很窄,而且大部分需求在线下已经解决。这两个场景都是很小的,跟现实的商业比起来。属于看起来美好,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东西。
而如果抛开这些去说“卖东西”,那么出现假货、劣质、欺诈的可能性会很大。“信用卡套现”在这个时候也很容易借此找到机会。
关于“囤货做微商,可以发大财”。
“微商很赚钱,可以发财,但是货源很难找。您应该花钱进货,囤一批好货,这样才能赚大钱。你看谁谁谁发财了,开豪车了…”这个说法,是骗!人!的!
这个骗法跟当初的传销几乎没有区别。当初是交钱入会,如今这种是“花钱进货才能做微商代理,才能参加培训”。屯了货,卖不出去是你能力不行,要继续参加培训,反正不是给你“退货”。
这个骗法往往上当的是两类人。第一类,工作稳定,但收入较低,没有啥存款也买不起房,看到如此不用换工作就可以赚大钱的机会,两眼放光;第二类,家庭主妇,没工作,生活有些无聊觉得自己对家庭没啥贡献。他们会被骗的到处借钱“进货”,然后货卖不出去,还不起债。
对于她们来说,买不起房子没啥收入最多是睡不着觉。而还不起债,带来的是很大心理压力,躲在被窝里哭到天亮。或者去骗其他人…
(如果我们往最恶劣的方向去想,几年前,富士康100万人,劳动量大且工作单一,员工压力大有些心里问题,某天有人扛不住跳楼了,其他心里问题大的人觉得自己也可以这样释放,十几个人跟着跳。如果有一天,某媒体曝出,某家庭很幸福的微商由于还不起债… … 那么全国那么多屯着货欠着债的微商会发生什么连锁反应呢?)
也许,该立法禁止这种靠让别人“囤货”来圈钱的行为了。
关于“多级分销的微商,才是最适合企业的模式”。
除了“要不要花钱入会”,传销还有一条是“传销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多级分销就是这个方向的第一步。
社会越来越扁平,消费者并不需要经过多级去消费一个东西,纯从销售的角度来说,多级分销对于真实销量不会有什么真正的帮助。
另外,根据经验。但凡深陷多级分销的企业,最终关注点和精力都会深入到“如何拉更多人参与”,不管企业还是参与的分销者。导致的结果就是大家都不在卖货,而是“拉人”,商品卖不了。每个人都很贪婪的选择最简单又能“坐等赚钱”的事情。
所以,多级分销不仅不合法、不合理,而且还会使企业误入歧途,无法带来真正的销售。
关于“人人开店”,和“传统品牌应该用好‘在线直销’”。
随着移动社区深入到每个人的生活,我们的很多消费开始被社交行为引导,会因为别人的推荐也产生消费。
我们身边会有一些人,他们有自己的影响力,在某些圈子和社交活动中是很重要的中心节点,对于消费他们也有自己的鉴别力和品味。这些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影响力和品味,引导消费,同时获取自己的利益。
“每个人都开一个自己的店”有些夸张,但一部分人通过分享自己的消费清单,通过自己对于商品的了解和鉴别能力引导消费,确实会是未来的趋势,会占据未来消费很大一部分的比例。
这里面可能会有千万级别的人能以此为生,可能会有更多的人可以参与玩玩赚点零花钱。他们不是杀熟,也不是朋友圈频繁刷屏,而是“晒品味”和“分享生活”,可能是分销可能是简单的分享,具体通过什么“功能”来实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优质货源和包装”、“仓储和运输”、“服务和售后”这三个物理问题,由供货商来解决,个人只管“销售”。有技巧有技术含量的“销售”。
(2018.11.5注:三年后的厦门自媒体博览会上,我分享了《有才华的自媒体人,如何站着赚钱》,大概印证了当初这个想法。)
对于很多传统企业和品牌,尤其是有很多员工和销售终端的企业来说,利用这样的机会,建立自己的新渠道,让所有员工和会员都可以通过移动社区传播和销售公司的产品,确实是一次不错的机会。
我们很有可能会走向一个“消费者也是销售者”的时代。因为事实上我们已经在移动社区上“生活”和“消费”。
当然,不管移动社区怎么发展,不管所谓的“微商”怎么发展,一切商业都该回到商业的基本面,回到商品和服务。越是口碑时代,越是人人都能销售,越是商品和服务决定一切。越是慢慢积累,越是不能一蹴而就。
虽然这里会有很多人,浑水摸鱼获取暴利。但,管他呢,这些东西会很快被淘汰的。
分类:UCD ,18/11/05 3:43 下午 | 11,363 次浏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