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没有清晰的界定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现实不等于电影。
“减法”这个设计原则在几年前:
会拿ipod只留播放键当案例;
也会拿文案先砍一半,然后再减1/3说事;
……
但是现在,这条原则一点也不新鲜。
虽然这个原则听起来极度有道理,但是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有那么多设计师写文章说那些网站多余的功能?
在现实的设计中,有谁会像标榜自己是坏人一样说:我在给产品做加法!
非但如此,而且每一个“做加法”的人都介意别人说自己在做加法,当有人提议说要砍掉某功能的时候,他会告诉,实际的需求是这样这样这样……这个需求很大,如果没有X功能,那些处在生死火热之中的用户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拿减法设计来当理由是无比苍白的,因为少很多之间,理论上总是多会占优势一些。
少和多、加和减的战争,不是用一两条设计法则可以解决的问题。
可能有人会说,这个很简单,先分清楚主要用户和次要用户,功能给谁用,然后从数据里面看就OK了。
现实会如何经历过的才清楚。
我承认在大部分时候,我都站在“少”和“简”一边,作为说客,丢掉原则分析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