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类需求。一类是单价高,总量小,比如钻石;一类是单价低,总量大,比如粮食。后者基本是快速消费品范畴。互联网是快速消费品。
互联网之所以是快消品,在于互联网平台的特点:低成本,快速,浅,不用“面对面”的交流等等。这些特点使得互联网和传统产业相比,在“大单”上没有优势;但在快消品范畴,优势就很明显了。
如果你相信“互联网是快速消费品”,那么问题就只在于:第一,如何发现真正的大需求?第二,如何低成本有效率满足大需求
什么是网民的“大需求”。这里最常见的误区是以己度人。“我需要这个功能”,“我肯定会为这个功能付钱”,一些朋友这样想,然后就把他所希望的
功能看作别人也需要的;更进一步,看作网民的普遍大需求。这个误区太常见了,以至于很少见到不是这么想的人。这里最需要的就是“数字”,用“数字”说话,
让“数字”告诉你,你虽然自认为自己很重要,但你在茫茫人海中,只是数字的一个1。互联网是个性化的,但是真正悖论在于群体的个性,最后呈现的是共性。
即,你只是群体中的一个1。
什么是网民的“大需求”。有一个简单的硬性指标:至少千万级用户需要的服务。网络新闻,网络游戏,这些都符合这点,所以这里有大需求,因此有大deal。
有且只有的一条硬指标:千万级用户需要的服务。
有点晚了,过几天我再继续写这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