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体验时代的法则(转载)
这个时代里所谓的10个基本法则是:
1,更多的功能并不好;
2,增加功能不会让事情更容易;
3,让用户迷惑是毁掉业务的终级手段;
4,风格很关键;
5,只有在一项功能可以提升用户体验时才加上它;
6,任何需要学习的功能都只会吸引一小部分用户;
7,无用的功能不止是无用,它会破坏易用性;
8,用户不会关心技术,他们只想知道产品能做什么;
9,忘掉关键功能,关注最重要的用户体验;
10,简洁很难,因此少就是多。
———————————————————————————————————————
体验时代的基本法则,可信吗?
体验时代的基本法则,可信吗?
近日,读到 Andreas Pfeiffer写的" WHY FEATURES DON'T MATTER ANYMORE: THE NEW LAWS OF DIGITAL TECHNOLOGY",从用户体验角度强调了功能并不在重要,重要的在于用户对产品或服务的体验,并列出十大法则,"10 fundamental rules for the age of user experience technology",而国内也有人翻译出来:
在这个时代里10个基本法则是:
1、更多的功能并不好(More features isn't better, it's worse);
2、增加功能不会让事情更容易(You can't make things easier by adding to them);
3、让用户迷惑是毁掉业务的终级手段(Confusion is the ultimate deal-breaker);
4、风格很关键(Style matters);
5、只有在一项功能可以提升用户体验时才加上它(Only features that provide a good user experience will be used);
6、任何需要学习的功能都只会吸引一小部分用户(Any feature that requires learning will only be adopted by a small fraction of users);
7、无用的功能不止是无用,它会破坏易用性(Unused features are not only useless, they can slow you down and diminish ease of use);
8、用户不会关心技术,他们只想知道产品能做什么(Users do not want to think about technology: what really counts is what it does for them);
9、忘掉关键功能,关注最重要的用户体验(Forget about the killer feature. Welcome to the age of the killer user-experience);
10、简洁很难,因此少就是多(Less is difficult, that's why less is more)。
市场角度看,这是无疑义的;但是,容易给人误解!市场只关注用户体验,即用户最终服务获得的各类感受,即便是一种昂贵的东西,但是可以获得一种体验,如那些昂贵无比的香水;同时,在用户得知iPod前,是否其就是当时市场上对音乐播放产品的唯一的选择,显然不是,那么是是什么样因素导致其流行,当然,事后我们引用“引爆流行”中观点。事实上,从此角度看,倒验证了中国人的“感悟”观点,市场是非理性的,真正成功是那些超越手段和思维的一种“感悟”;当然,以那些专业复杂的手段也可以成就市场成功,至少可以确保那些市场引爆的等级是中等以上,但是,不能确保其成为出类拔萃的超越式成功,这种成功是可欲不可求。当然,如果市场人员什么样专业手段都不用,那就没有任何成功或引爆流行可言,除非获得一种“感悟”!
容易误解是这些法则过于倾向营销策划,可能会导致市场人员和产品设计之间沟通之GAP。产品开发过程中,市场人员力求时间和市场快速反应,建立进入市场机会和占据FIRST MOVER优势,但是,往往忽视了产品进入市场之前需严谨且有“功力”设计人员的构架分析、思考、研究、选定、开发的整体工作;忽视了技术实现中所起的关键基石作用;事实上,功能和技术是实现良好体验的基础,也一定存在关联:优美技术确保产品优美基础之一。当然,这融入的一个体验经验的产品设计法则:简约即美,小即美。所以,对这十大法则,应该是:Marketing的十大法则!
不过面对本土化时,更应该与本地用户的体验合拍,既然服务于本地用户,那么,就不要心存那种教育用户的感觉,而硬塞一些你自以为是的法则给你的用户,用户会晕的!
———————————————————–
源地址:http://www.yangsu.cn/read.php?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