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白鸦和KESO掐了起来,白鸦关于《真正的需求》做了阐述,KESO开始抬杠。虽然讲的话题是互联网的网站和产品设计的思路,但是实际上我认为对于所有的商业领域都是通用的话题。
KESO说"如果你是一家专门制造音乐产品的公司,你终究还是要靠制造音乐来赚钱,你不可能因为用户“真正的需求”是娱乐,就改行去开歌厅或运营网络游戏。"
我认为这一句是两者思想根源上的差异。在现在的消费者导向的市场之下,企业需要改变“我是一家专门制造XX的公司”的观念,这种思想,导致的结果往往是以 “我能做什么”为产品设计核心出发点,而不是以“我该做什么”为产品设计核心出发点。我认为白鸦讲的是任何优秀的设计成功源于对“我该做什么”把握的精准,然后再结合“我能做什么”去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
事实上,“我能”和“我该”这两点都很重要,我们不妨把这两点当作能力,不同级别的能力等级的组合,会产生非常有意思的不同的结果。
强“我能”+弱“我该”
比如微软比如中移动等垄断性企业,其“能”很大,因此,“该”弱一些,也能够形成巨大市场。这类并不强调创新,在对创新的态度上,在对消费者“真正需求”的把握上,他们往往采取先作壁上观的态势,等先驱先烈们试水差不多了,他们再下手。
弱“我能”+强“我该”
一些创新型的公司,比如比如巨人网络,比如豆瓣,他们能够较好地把握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他们自身创造的实际市场价值往往不如他们对整体行业的探索贡献和借鉴意义。他们需要在“我能”上嫁接更大的资源,才有可能做大做久,而这一个台阶的跨越往往会相当于一次全新的创业。
强“我能”+强“我该”
苹果。这个不用讲了,品牌和文化已经可以左右一个巨大的群体的需求特性,这种情况下,未必一定要遵循“消费者是上帝”的原则了,有的时候甚至可以秉承“做消费者的上帝”。
回到用户真正需求这个原点上来。在我看来,需求是可以被发现的,需求也是可以被激发的,需求也是可以被创造的。从一个动态的交互心理过程来看,价值需求者(消费者)和价值提供者(服务商)之间是一个互动的过程,而不是一个静态的“我要”“你给”的简单关系,当需方和供方界限都比较模糊的时候,成为交互式复杂关系后,那么需求本身也就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谁能够把握这个动态交互的规律,谁就能够把握这个互动的导向。
在我看来,白鸦说的是:找准用户的真正需求,可以少走很多弯路,让你所有的能力能够用对地方发挥更大的效力;
KESO说的是:结合自己的的核心能力来看我能够为用户做些什么,脱离了这一点,就算你知道了用户都想上月球,你也干着急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