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设计师
视觉设计师——Visual designer,全球设计界都在使用这个词,可是我Google了半天却找不出对于这个词相对合理的定义。我捧着我不大的脑袋想了半天,我觉得有一个词能更加生动贴切地反映这一职业的特性——expressional,Expressional designer?呃……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翻译我这个自造的词语。我的意思是视觉设计师的工作是将一个素材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展现出来——可能是一个广告文案,也可能是一个产品原型,也可能是一个功能强大但却长得不讨人喜欢的软件。要知道,同样一个素材很可能因为遇上两个不同的视觉设计师而命运大相径庭。
没有人会因为娃哈哈纯净水的瓶子漂亮而购买它吧?可我相信购买依云矿泉水的人中,十个有九个是为了她的瓶子,你会把她像一件艺术品一样摆在你的客厅里。至于里面的水,说实话,谁的舌头分辨得清提纯后的自来水和经过阿尔卑斯山脉冰山岩层过滤的水,哪个更美味?这就是视觉设计的力量,它可以让产品在被人看到的的第一眼就喜欢上——这是一种最最本能的,不假思索的判断。
Thingk different——同样一句广告词,同样出自Apple之手,可显然第二个画面诠释得比第一个完善得多,第二个画面里除了Apple的logo之外,并没有出现Apple的任何产品,可是却通过几个世界大师的面孔告诉我们:Apple会带给你不一样的生活!这会让你有马上冲到上商店抱回一台Apple的冲动,谁不希望像大师一样生活呢?而第一个画面,全方位的展现了Apple一个设计精良的产品,我们同样会被打动,无可否认它是美的,可我敢打赌,很多人在被打动的下一秒想到的是:唉,这玩意儿不便宜啊!
Microsoft Surface,这个号称改变了人和信息之间的交互方式的设计,没人会否认它在信息交互领域所作的贡献,可是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发现几个让人感动的细节,这是视觉设计师带给我们的感动——你将手指伸向屏幕,碰触它的那一刻,如镜的屏幕像湖水一样泛起涟漪,身处林立高楼中的你不会因此小小的感动一把吗?还有,把装满冰镇饮料的玻璃杯放在屏幕上,屏幕上立刻扩散出一圈圈的水印,水珠也会调皮地冒上来,用手一拨还会忽地蹦开。“渴了吗?”它这样问你,像侯在你身旁的乖巧小人儿——优秀的的视觉设计师将产品的固有功能以一种完全出乎你意料的方式展现在你面前,在你眼前一亮的同时,心灵深处的那根弦也会为之微微的颤动一下。哪怕是一个平淡无奇的素材,也可能因为设计师不一样的诠释而展现给众人为之感动的形象。正如唐纳德•诺曼在他的《情感化设计》一书中所提到的——“我们常常认为,产品关注的是技术和他提供的功能。不是,成功的产品关注的是情感。”
视觉设计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我怀疑是否所有视觉设计师都意识到这股力量。因为我看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互联网这个设计圈,大量的视觉设计师纷纷改行,他们一夜之间变成了交互设计师,用户体验设计师,甚至产品经理……他们在抱怨视觉设计是处于产品设计链的最后一环,而前面环节留给自己的素材确总是不够完美。更可怕的是,如果条件有限,设计组甚至可能砍掉这一环,视觉设计师在这个圈子里处在鸡肋的尴尬位置。的确,做好一个网站不像是卖掉一瓶矿泉水,没有人会只因为网站的漂亮而买你的帐。在功能尚不齐全,前途渺茫堪忧的情况下,老板总是不情愿为视觉设计买单。
寻找出路的视觉设计师有两种常见选择:一,花大量的时间和素材提供者争论,争取尽可能符合他心意的素材,以至于只能留出少得可怜的时间来考虑自己的本职工作;二,干脆让自己变成素材提供者——交互设计师,结构设计师,或者直接是产品经理……并大声疾呼:我们不当不彻底的改良主义者,要从根本出发改变这个产品,所以,我们要革命!!
我不敢说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我只是奇怪为什么越来越少有视觉设计师希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自己的设计让素材尽可能完美的展现出来?没有一种设计不是戴着镣铐舞蹈,为什么不挑一个自己擅长,自己喜欢的呢?
末了,我希望大家能赏光展开小小的讨论,针对这个现象说说自己的看法。
9月 3rd, 2007 at 8:47
理解为以下几种情况:
1.身不由已,(白鸦有一篇评论讨论过)
2.团队没有完备的交互人员配备和受业界的影响,导致视觉设计师主动去尝试和关注交互设计工作,甚至把礼觉设计师的使命给谈忘了;
3.团队有完备人员分工,交互设计这一环的越来越被重视,导致像lanx所说的:视觉设计师在这个圈子里处在鸡肋的尴尬位置。
9月 3rd, 2007 at 10:13
如果你学习过工业设计,那么你就不会潜意识的在UI设计领域区分出一个视觉设计师出来。无论是工科院校或是艺术院校里,都可能开设工业设计或者信息设计这个专业,殊途同归。艺术、技术、商业,都统一在一个角色上——设计师。
我不赞同视觉设计师就应该是视觉设计师,并且有所谓的使命。
9月 3rd, 2007 at 10:36
呵呵,潇潇学过工业设计么?
9月 3rd, 2007 at 16:14
Artec:
我学过工业设计,我大一大二的课程都是工业设计范畴的,我一点都不否认设计师需要接触多方面的知识,广泛涉猎是对设计必定有益的,我强调视觉设计师的使命并不代表我要将视觉设计局限在一个小盒子里闭门造车,但是,个人觉得“术业有专攻”这句古话还是言之有道的。
就拿工业设计来说,实际上他是从早期的手工业劳动者发展而来的,那时候的一个人可以包办生产的整个流程,可那些产品无非桌椅板凳之类小物件,包括发展到包豪斯时期,你去看那些传世代表作也无非是“xx椅子”,“xx书架”之类。可是到了真正的电子产品时代,工业设计师真正介入设计其实是很晚的,你觉得最早的电子计算机是由工业设计师设计的?在那些方面,机械工程师或着计算机专家可比设计师懂得多。即使是现在,漂亮的ipod是由一个设计师设计的吗?随着工业产品的构造越来越复杂,功能越来越多样化,一个人是无法完成一整个产品设计的。
当然,我不完全否认你的话,很多小网站还是由一个设计师单枪匹马做设计的,在我看来那是形势所迫,可也许你会认为那是让设计师有更多的发挥空间。毕竟这不是一个绝对化的问题。:)
9月 3rd, 2007 at 17:43
[…] 原文:http://ucdchina.com/blog/?p=286 […]
9月 4th, 2007 at 10:15
二维的空间限制了视觉设计师的想象力。
apple之所以伟大,给用户的痛点不是那小苹果画得好,而是整体的产品设计的工业造型、材质、界面设计赋予了那小苹果的附加值,做“三维”产品设计的设计师,想象力空间相对比较大。因为抓住用户的除了视觉,还有触觉、味觉、听觉等等,文中举的例子大多是这几项的综合参数赋予视觉方面的附加值。
而相对网站的设计师,可以发挥的仅仅局限于界面设计(也就是视觉),的确是文章所诉“戴着镣铐舞蹈”,“镣铐”局限于加载速度、产品功能、企业定位等等。
视觉设计师往往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初稿从企业品牌考虑,拿出了一个自己认为非常满意的方案,产品经理、技术经理、CEO等等你的上级们都站在各自的角度,提出他们脑中的“视觉形象”,“我认为这地方用蓝色好;我觉着这地方宽一些合适。”等等,就算你是一个好的说客,理由喷了一堆,你的视觉方案或多或少地已经偏离了你原来的意愿。
这样的“镣铐”太重,以至于像楼主所说,“大量的视觉设计师纷纷改行,他们一夜之间变成了交互设计师,用户体验设计师,甚至产品经理”,这其实对视觉设计师行业的发展是有好处的,想想,如果一个真正做过视觉设计师的产品经理,在以后产品规划的时候,对视觉设计师的要求也会比传统的产品经理会精准一些,起码不会提出把“绿色改成蓝色”这样的偏离用户中心的无理要求。
flickr的视觉设计确实完美,但fans们爱上她之前,是爱上了一些我们看不到的东西,这些功劳可能是交互设计师、用户体验师的。
一个完美的产品,应该是没有短板的,现在中文网站最大的短板还在于“交互设计”的普及,视觉设计也许是下一个短板吧。
9月 4th, 2007 at 11:41
lanx:
一个人同样也完成不了视觉设计或者交互设计。如果你认为单独的一个工业设计师只能完成“XX椅子”,“XX书架”之类,那么不妨换个称谓,比如建筑设计师。
我认为设计者的能力在于,观察和认识世界,综合各种复杂的信息,思考和创新解决方案,并能产生媒体影响力,最终改造这个世界。
当然,在现今的全球化的大生产条件下,设计师也许是需要有如此细致的分工,比如winsow mobile操作系统,据说就是在中国做的GUI和品牌设计。但是,很多本职工作是视觉设计的设计师们,还热衷于概念设计,在他们看来,那才是真正的设计。
同时,我和你犯了同样的错误,没有界定“视觉”的真正涵义。
9月 4th, 2007 at 11:42
xx是学术派的……
文章非常不错,其实中国人更在乎Visual而不是本质。(客观因素造成的)
9月 4th, 2007 at 16:03
一个产业越成熟,分工也就越细致,俗语说的好,数业有专攻。哪怕是你是圣斗士,每个圣斗士的绝招还都不一样呢。
中国一个早期的视觉设计典范产品就是“三鲜伊面”方便面,当时这东西的包装可谓真是一大突破,看上去就想要吃的冲动,
结果当时这个牌子的方便面可是红遍的大街小巷。
视觉设计的最大的力量就是化腐朽为神奇,说白了就有点像炼金术。
只不过我们现在大多数人还不知道如何学习和使用而已。
9月 4th, 2007 at 23:11
Tony的话有一定的启发性。至少对我是这样的。
9月 5th, 2007 at 9:50
个人觉得“成功的产品关注的是情感”这句话太笼统
Apple,IBM,M$这些公司的产品能成功很大部分靠的是情感,但产生的原因和性质都是不同的
1,他们不是一时的成功,而是延续的、长期的产品战略。所以情感因素在他们的战略中份量会很重。
2,Apple靠的是产品与用户之间的感官体验,但例如OS却一直无法在PC端普及甚至在某些特殊领域也被逐渐吞噬市场,同为竞争对手的M$和IBM,他们靠着易用、可移植的和稳定的设计和服务逐渐赢得理性消费者的青睐。
3,产生情感的对象——用户也是很复杂的。主观因素非常多。好和不好,只有确定了用户原型后才能得出。
4,我觉得这句话应该是“一直那么出色并成功的产品,关注的是情感”。但很遗憾,在基数范畴里大部分的中国企业需要的不是这么个产品
9月 5th, 2007 at 14:17
接楼上的。其实产品可以分很多种,每种产品的受众显然不同,比如ipod的用户是追求cool的年轻人;而os针对的显然大多数不是这类人。其实在中国市场,酷和可用性都有很大的市场,成功的产品都有其购买主力,也就是产品开始所定位的人群,符合这些人的情感,背景,能力,才能成功。btw,我猜楼主是看了norman的情感化设计。。。。
9月 7th, 2007 at 10:44
lanx,我们生活中很多时候是做情感消费。
9月 7th, 2007 at 14:39
视觉是人认识外界的本能之一.
人认知的过程都是由外而内,由感性到理性的。
所以视觉会成为认知的起点和入口,
通常在这阶段人是不受主观意识控制的,色彩,质感等都容易引起人的注意.
但是这些因素作用的时间是短暂的,外在的.
能否触发用户的主观想象力才是关键,画面的诉求在联想里面,通过事先安排的各种暗示实现.
当然审美是人的需求之一,会引发感性的冲动…
9月 8th, 2007 at 17:45
娃哈哈的包装设计是不如依云的好,可是这个问题好像不是那么简单吧,从中国人崇洋媚外的这个特性,还有依云本身的定位才会促成有一部分人为了欣赏瓶子的艺术而购买。现在很多国内的包装很便宜也可以当作艺术品来买啊!
依云这个事情很综合,片面的强调视觉感受未免太牵强,不过中国整体的包装设计和视觉设计的水平是和国际有点距离,不过距离在迅速的缩短!
9月 11th, 2007 at 10:41
这应该更是一个产品定位和策划的问题。最终的视觉设计匹配于产品初期的定位。
在一个完整的有完满的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中,视觉设计师是处于略高度的角色。
没有完整的定位和策划,那整个项目一直都在”猜测用户需要什么样的游戏”,如此,视觉设计师无法准确地把握设计风格,何况,这中间个人己见的风格建议又太多。
9月 12th, 2007 at 13:38
视觉设计师和网页设计的概念层次大家都很清楚,不必争论。
其实国内的视觉设计师大多都是艺术院校的毕业生,或一开始的艺术素养都是向往艺术家的素质。
所以潜意识里容易把艺术创作和视觉设计混淆;
艺术创作是个性化的东西,强调的是艺术家个人的个性张扬;
视觉设计却是强调要面对大众的,个性的张扬要受到大众普遍性的限制,但这就是视觉设计工作本身要解决的,也是他的魅力所在,在一个框框的限制里,面对要表达的同样的元素,你如何能拿出最佳的设计,既让大众叫好,还要有自己的个性特点蕴含其中。
网页设计师这个工作确实存人人都可以插上一嘴的尴尬,但网页设计师本身对自己工作的认识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听不进意见或被意见冲昏了头脑。要么作出的是一个大拼盘的设计,要么是一个个性十足的,背离产品需求的设计。
在这个工作中上级管理者和设计师本身都需要好好的思考反省,也要思考如何沟通配合好工作。
9月 13th, 2007 at 13:50
个性的张扬会受到大众的限制,也会受到个别的认可,这就是风格,每个人的风格
9月 14th, 2007 at 11:52
视觉设计师做的工作某程度也是体验设计师工作的一部分,也许在这里不需要划分得太细,在中国目前普遍的公司结构里也不适合分得太细。
看完各位的留言后,我受益很大,同时也很赞同 “我们生活中很多时候是做情感消费。 ”这一句。
产品的基本功能是自身的基础,但设计就是它应该有的竞争力,设计每投入多一分,收益就多一分,但不见得功能上投入多一分你的收益也会增加一分。很多公司就是过于注重功能而忽略了设计,结果往往设计好的就赢过功能强的(当然,这里面有行业之分),因为企业的运营者一般由传统行业出身,商人总是利字当头,所以在不懂行的情况下他们会选择对比功能去评估自己产品的竞争力。
9月 16th, 2007 at 14:32
视觉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传递信息。在互联网时代,“form is function”做原型设计的时候,可能我们是先进行信息架构,产品功能的组织分析,再跟进视觉上的设计。在对用户来说,首先的是视觉上的效果。
视觉设计必须针对主要用户,分析他们的审美偏好等,喜欢简洁的?喜欢cool的?根据不同的产品市场定位,不同的消费人群,做不同的设计。
9月 21st, 2007 at 11:42
其实我觉得这篇文章的观点主要是说,视觉设计在产品中应有的位置。并不是要夸大视觉所占有的位置。
我认为一个好的视觉设计是会给用户带来一些在感观上的良好体验,但是个人认为在这之前交互界面设计所占的比重还是应该优先于视觉。
或者说这是一个阶段性问题,在公司成本允许的条件下,一般是先以功能交互的界面优化为主,让所有的用户起码能顺利使用,然后在这一切都完备的基础上对视觉进行塑造或者说是升华也罢!但是视觉肯定不是在产品初级阶段能被提到重点位置的。
换句话说,一个产品,首先要能用,其次才是好看(我并不是说视觉设计仅仅是好看而以),视觉是属于一种心理信息传递,可以对交互进行良好的补充,成为UI的一部分。还有就是,一般来说,UI设计其实也应该包含最基本的视觉设计,比如空间分割,信息布局,以及基本的整齐。
我还是保持我的观点,就是视觉设计在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应该属于后阶段塑造的。
第一次发帖,大家多多关照。
10月 1st, 2007 at 15:56
我支持不同领域的设计师纷纷涌向其他的领域,并且产生一批真正有设计特质和敏觉的决策人和智囊精英。这让我感慨当年柳冠中勉励他们的学生一样:你们不要把自己局限在做设计上,你们有才能也可以去当主席,当总理,当市长。当企业的决策者,那时候,将会有更多的人知道设计的真相,更懂如何去应用设计…….
不断调整自己的目标,适应社会的变化,不要抱怨设计在产品链的末端而认为设计价值贬低。总之,做自己喜欢的,合适的,其他的别那么多。
3月 11th, 2008 at 13:01
到底是黑猫厉害呀?还是白猫厉害呢?依据伪装术——黑猫在晚上厉害!!!白猫在白天厉害!!!
4月 2nd, 2008 at 15:26
9月 14th, 2008 at 18:06
首先说无论是产品经理、交互设计师、视觉设计师或者CEO都是整个流程分工的一环,都可以对产品发表意见。同时每个人尽可以从自己的角度对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工作负责且享有决策权和解释权。这是独立和负责精神的必然,谁的工作谁负责。
众所周知,一个产品面向的是客户,所有的需求均来来自于满足客户需求。如果从产品设计开始就形成统一的对客户调查,且各环节均来自于统一达成的客户分析方案来实行可减少因不同理解所造成设计分歧。
现在的情况是:视觉设计师、产品经理、交互设计师或者CEO均迷茫于是突出自己的个性还是迎合其他环节的要求,还是从客户分析的角度来进行设计。
三个层次:
1以强调极端个人设计为主的设计师和管理者为主。
2以共同妥协突出团队主观设计思想的设计方案为主。
3以分析客户需求并转化为更有效满足客户的设计方案为主
大多数人处于第一种,有一部分人属于第二种,极少数人属于第三种。成功的是第三种,但第二种可以获得半杯羹,第一种只能寄望竞争对手的倒掉。
但第一种在产品设计匮乏期可以活得较好,从设计带来的利润较低。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没有死掉就会进入第二种,会从设计带来一定的竞争优势。能不能进入第三种,要看决策者的眼光和竞争环境了。同样设计意味着产品在这个市场所处环境和阶段还有他的客户群购买力。
工模机、DLL、IBM。
ps:很多人说不能听客户的,我只能这样说。如果RR问他的客户需要什么?对方会说,车。然后要问,需要怎样的车?对方会说,适合我的车。然后问,有哪方面的具体需求?对方会说,舒适、马力足、看起来不一样。
好了我们最终设计给您的车将会是劳斯莱斯,世界上有钱人都坐这车。看到了什么,客户要的不仅仅是一辆舒适的马力足看起来不一样的车。真正需求的是心理满足,这是从谈话中和对客户身份分析后得到的。而设计师和所有相关者通过这一理解必然设计出符合客户极大满足的产品,因为设计师知道怎样设计显得豪华与尊贵。 要是这个设计师按个人环保理想设计一辆太阳能车,你说客户骂你傻瓜,对不对呢?
9月 14th, 2008 at 18:21
设计就是设计,与艺术无关。所有拿出来卖的,都是设计。什么时候你不需要别人购买来获得生活收入,你的那个就会是艺术品了。
记住,达芬奇也是设计师 ,他同样需要蒙娜丽莎女士支付金钱。如果达芬奇给国王画了一幅万佛像而不是最后的晚餐,那路易会不会骂他是傻瓜呢?
恩佐不是也要用菲亚特来度过难关,否则法拉利能活到今天?
所以还是做好设计师吧,艺术家先等衣食无忧的时候再考虑吧。
10月 27th, 2011 at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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